
2022
01/18
11:34
根据《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明医保中心〔2021〕36号)和《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明医保中心〔2021〕50号)文件精神。经评估条件符合,评估小组审议拟同意我市下列1家零售药店确认为定点机构纳入协议管理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:
序号 | 机构名称 | 机构地址 |
1 | 宁化县康缘大药房宁化金山水郡分店 | 宁化县翠江镇巫家山19号金山水郡2幢102号 |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4日)。公示期间,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宁化县管理部综合科反映。
联系电话:6838435
地址:宁化县万星广场二楼医保中心
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宁化管理部
2022年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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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责任编辑:马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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